“一国两制”方针【zhēn】符合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,是【shì】实现国家统一,保持特区繁荣稳定【dìng】的最佳制度【dù】安排。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“一国两制”方针的法律化、制度化【huà】。在“一【yī】国”方面,特区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【fèn】,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。中央【yāng】行使对特区的全面管治权,包括直接行使的权力和对特【tè】区高度自治权的监督权。特区负有维护国家主权、安全、发展利【lì】益的宪制责任。在“两制”方面,中央授予【yǔ】特区享有高度自治权,实行“澳人治澳”,保持澳门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【shì】长期不变。基本法是“一国两制”方针政策的法律保障,要贯彻落实“一国两【liǎng】制”的方针政策,就必须严格依照基本法治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