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一国两制”方针符合国家和民族【zú】的根本利益,是实现国家统【tǒng】一,保持特区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。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“一国两制”方针的法律化、制度化。在“一国”方面,特区是国家不可分离【lí】的部分,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。中央行使对特区的全面管治权,包括【kuò】直接行【háng】使的权力和【hé】对特区高度自【zì】治权的监督【dū】权。特区负有维护国家主权、安全、发展利益的宪制责任。在“两制”方面,中央授予特区享有高度自治权,实行“澳人治澳”,保持澳门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【huó】方式长期不变。基本法是“一国两制”方针政策的法律保障,要贯彻【chè】落实“一国【guó】两制”的方针政策,就必须严格依照基本法治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