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一国两制”方针符【fú】合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,是实现国家统一,保持特区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。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“一国两制”方针的法律化、制度【dù】化。在“一国”方面,特区【qū】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,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。中央行【háng】使对特区的全面管治【zhì】权,包括直接行使的权力和对特区高度【dù】自治权的监督权。特区负有维护国家主权、安【ān】全、发展利益的宪制责任。在“两制”方面,中央授【shòu】予特【tè】区享有高度自治权,实行【háng】“澳人治澳”,保持澳门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【fāng】式长期不变。基本法【fǎ】是“一国两制”方【fāng】针政策的法律保障,要贯彻落实“一国两制”的方针政策,就必须严格依【yī】照基本法治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