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一国两制”方针符合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,是【shì】实现国家统一,保持特区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。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“一国两制”方针的法律化、制度化。在“一国”方【fāng】面,特区【qū】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,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。中央行使对特区的全面管治权【quán】,包括【kuò】直接行使的权【quán】力和对特区高度自治权的监督权。特区负有维护国家主权、安全、发展利益的宪制责任。在“两制”方面,中央授予特区享有高【gāo】度自治权【quán】,实行“澳人治澳”,保持澳门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【biàn】。基本法是“一国两制”方针政策的法律保障,要贯彻【chè】落实“一国两制”的方针政策,就必【bì】须严格依照基本【běn】法治理。